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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起,欧盟逐步将棕榈油排除在可再生能源体系外,理由是其种植导致热带毁林与碳排放。此举引发印尼、马来西亚等主要产油国强烈反弹:欧盟究竟是在捍卫地球森林,还是藉环保之名行贸易保护之实?
一、政策背景:从绿色到 “高风险”
欧盟自2009年推行《可再生能源指令》(RED),鼓励使用生物燃料取代化石燃料。然而研究发现,若为生产生柴而大规模开垦雨林与泥炭地,产生的碳排放甚至超过化石燃料。于是,2018年修订的 RED II 把 “高毁林风险” 原料排除在可再生范畴之外,棕榈油首当其冲。
欧盟此后推出《无毁林产品法规》(EUDR),要求2024年起所有棕榈油、可可、大豆、木材等商品必须证明未造成2020年后的毁林。换言之,棕榈油若无 “清白证书”,便难以进入欧盟市场。
二、“借题” 的一面:政治与利益的暗流
- 保护本地产业。
欧盟主要生柴原料是油菜籽与葵花籽油,两者在生产成本与产量效率上远不及棕榈油。若棕榈油继续享受 “绿色燃料” 地位,欧洲农民势必受压。因此,限制进口不仅是环保,也是 “护农” 措施。 - 双重标准。
棕榈油被贴上“毁林原罪”标签,但大豆、菜籽油的种植同样导致生态退化。欧盟却选择性忽视本土油料作物的环境代价,反映政治妥协与经济自利。 - 话语权与标准输出。
以 “环保守门人” 姿态制定全球贸易标准,让欧盟在国际谈判中占据道义高地。发展中国家若不遵守其 “绿色规则”,便被视为破坏者;若遵守,又须承担高昂认证成本。规则成为新形式的经济门槛。 - 小农的牺牲者。
EUDR要求地块坐标、卫星验证、追溯文件,这对资本雄厚的跨国集团尚可应付,对依赖家族小农的印尼、马来西亚而言,却是几乎无法承受的成本。结果,小农被排除,市场更集中在大企业手中。
因此,欧盟政策在环保叙事下隐藏着贸易保护与话语操控色彩,“借题发挥” 并非空穴来风。
三、“真理” 的一面:环境逻辑的正当性
尽管如此,棕榈油确实存在生态隐忧。
首先,毁林真实存在。 卫星数据显示,1990年以来,印尼与马来西亚共损失逾千万吨森林面积,部分地区确为油棕种植扩张所致。泥炭地焚烧排放大量二氧化碳,使所谓 “绿色能源” 变成 “高碳能源”。
其次,碳账不平衡。 若以生命周期评估计算,来自毁林地的棕榈油生柴在短期内的碳排放甚至高于柴油。只有利用既有农地或废弃地种植,才能真正减排。
再次,供应链透明化的积极意义。EUDR要求地块追踪与卫星监控,理论上能阻止毁林产品进入市场,促使产业更负责任。若执行得当,将推动棕榈产业转型,促进可持续认证(如 MSPO、ISPO)的真正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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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欧盟的限制并非全然虚伪,从生态科学角度,它确有合理基础。
四、灰色地带:理念正确,执行偏差
真正的问题在于 “怎么做”。
- 执行力不足。
要验证每批棕榈油是否涉及毁林,须结合卫星影像、地籍记录、第三方审核,复杂且昂贵。若监管不到位,容易流于形式,反而助长 “漂绿” 操作。 - 公平性缺失。
欧盟既然要求高标准,就应提供技术与资金援助,帮助出口国小农达标,否则环保成了富国专利,穷国背锅。 - 替代品风险。
若大规模以菜籽油、大豆油取代棕榈油,其单位产油量仅为棕榈的三分之一,所需土地更多。换言之,“反棕榈” 可能导致更大范围的 “隐形毁林”。 - 贸易摩擦与信任危机。
印尼、马来西亚已向WTO提出申诉,指欧盟措施属 “绿色保护主义”。若双方缺乏对话协商,原本为气候减排的政策,可能演变为南北对立的新战场。
五、结论:真理与借题并存
欧盟禁棕油生柴的逻辑,兼具理想与利益。它的出发点 —— 防止毁林与碳排放 —— 有其科学依据;但在现实操作中,却夹杂产业保护、标准输出与政治考量。可以说,这是“真理与借题的混合体”。
若欧盟真心为全球森林着想,应协助产油国提升永续种植与认证能力,而非单方面设限。否则,这场以环保为名的政策,或许只是另一种形式的贸易壁垒。
环保与公平,缺一不可。唯有南北合作、共同监管、共担成本,棕榈油产业才可能真正从争议走向共赢 —— 让绿色,不再被借题,也不被滥用。
來源 : 专业网络平台
注 : 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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