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自2010年,马来西亚共有59,148公顷的油棕园染上油棕茎基腐病 (Ganoderma disease) 或俗称灵芝病。这相等于全国油棕总种植面积的3.71%。数据显示,沙巴州有169座油棕园丘,共15,940.91公顷受到茎基腐病的感染。接下来就是柔佛州,有132座园丘共18,098.24公顷及吡叻州98座园丘共9,869.24公顷患上此病。其他州属如彭亨、森美兰及雪兰莪,也有相当的油棕种植面积受创。全国13个州属中的12个皆有此病案,唯有玻璃市没有这类病症的发生,因为它的油棕种植面积仅有252公顷 (2008年)。
整个情况显示,油棕茎基腐病已全国扩散,并在一些州属占有很高的病率,如槟城州9.95%、吡叻州8.93%及柔佛8.10%等。茎基腐病由一种称为 Gonoderma boninense 的土壤真菌引起,而到目前为止,所知道的是,这类真菌在土壤里的天敌并不多,因此自然灭绝的希望不高,而且其潜伏期长,扩展力也快。在这番情形下,唯有主动采取防治法才有望将病率压制下来。否则,再多15或20年,病情或将恶化并重创国内油棕种植业。
病发情况已年轻化
大马棕油局已发展出许多防治的方法,而国内主要的油棕种子生产商也从种子育种方面下手,以研发抗病力更佳的品种。油棕茎基腐病于1915年首次于西非洲的刚果 (Congo) 被发现后,于1930年也出现于马来西亚25年树龄之后的油棕树。27年后,也即是1957年,10 – 15年树龄的油棕也患上了,直至1990年,连下种或旁种于椰园之1 – 2年的油棕树也受到感染。这显示,茎基腐病的病发率已年轻化,感染力也提高,这或由于真菌数量已增加的原因之一。
此病源自土壤,因此土壤处理成为重要的防治菅道。在这方面,翻种地的老树生物质全面清理掉是最能减轻茎基腐病率的方法,受染率只有14%。若将这些生物质排列于树种植行间里,患率则18%。如果采用旁种法,那么受到灵芝真菌入侵的机率非常高,达34%。有鉴于此,大马棕油局并不鼓励种植人以旁种法来翻种油棕。如何处理翻种地土壤以降低茎基腐病的感染机率可参阅本刊第20期里的一篇相关文章。
种植国皆有的病症
油棕茎基腐病其实不单发生在马来西亚,在南美州、印尼、泰国及巴布亚新几内亚等地皆有这病例的出现。在北苏盟答腊,茎基腐病对油棕所造成的损失是从下种后第12年开始,而产量的下跌于下种后18年开始。第一代的未成龄油棕并没有病例的发生,然而从第2至第4代,患病率各别是4%、7%及11%。这显示,翻种地的土质水平一代不如一代,灵芝真菌病发率越来越猖狂。这一形态,在没进行任何土壤处理下,会在任何地方的土壤展现出来。
根据估计,在印尼,1%的茎基腐病率将造成3千8百万美元的经济损失 (Darmono,2000),11%病率将产生4.18亿美元的损失了。苏盟答腊的一些油棕地,病率可高达51%。这么高的病发率也曾在马来西亚油棕园出现过。例如,雪州瓜拉雪兰我有段3.5公顷的油棕园,先以旁种法在老椰树下种油棕秧苗,13 – 18年后,52.1%的油棕树患上茎基腐病。吡叻州安顺一段6.0公顷地,在同个背景下,56%的油棕树也受到此病的侵袭。
在巴布亚新几内亚,第一代油棕种植染上茎基腐病的病率在1 – 2%,然而第二代时病率能升至10%。泰国油棕园里则发现到,每2,000棵10年树龄的油棕树,有18棵患上了此病。
茎基腐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计算茎基腐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是以估计加上原理及一些设定假设来进行。这是因为种植面积大而甚难取得最精准的病树数据,况且原棕油价也飘浮不定。从大马棕油局所保存着关于一段于柔州居峦茎基腐病率的研究里,损失估计工作得以进行。从这聚证的研究,第一代油棕下种后第10年,才开始看到产量下跌的趋势,也意味着茎基腐病情已开始产生。虽然如此,下种后第10 – 15年之间,产量下跌率仍然轻微,在第15年时产量仅下滑1%。
然而,此时过后,产量下跌率开始明显化,到下种22年时产量已下滑约25%。如果以每吨鲜果串卖价在于RM600来估计的话,那么下种15年后产量下跌1%所产生的损失是RM100/公顷,而在第22年的25%的损失则RM2,500/公顷。
从整体情况来说,如果以2007年国内共有3.76百万公顷成龄油棕树这数据为依归,并假设其中5%患上了茎基腐病,那么原棕油产量损失是0.72百万吨。如果以2009年共4.07百万公顷成龄油棕树中有1%患上茎基腐病,并假设原棕油价是RM2,244.5/吨及每公顷生产3.93吨的原棕油,那么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约RM3.6亿。如果病患率是5%的话,那么每年的经济损失或高达RM20亿 – RM30亿,视原棕油价格及每公顷原棕油产量而定。
以2010年全国总油棕面积中有3.71%已患上茎基腐病来说,国家每年损失于此的钱数已和以上所列相差不远矣!如果接下来的日子患病情况仍然没有改善,那么这方面的经济损失将逐年扩大,尤其是茎基腐病素来有越发越猖狂的性质,此时若不采取防治方案来应对,一旦扩散起来,收拾难度将更高。
資料來源:
1. Arif, MS; Roslan, A; Idris, A S and Ramle, M, “Economics of Oil Palm Pests and Diseases and Yield Losses”, Proceedings of the Third MPOB- IOPRI International Seminar: Integrated Oil Palm Pests and Diseases Management, MPOB, 2011.
2. Roslan, A and Idris A S, “Estimating Yield Losses Due to Ganoderma Disease fo Oil Palm in Malaysia-A Case Study”, Proceedings of the Third MPOB-IOPRI International Seminar: Integrated Oil Palm Pests and Diseases Management, MPOB, 2011.